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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南方女性生活報  No.113
文:巴布路 ; 姜雲峰
整理:yealan

   

大約 1994 年的事了吧!當我閒晃到大肚溪口中彰大橋下水利局廢墟處時,
遇見一位正用焦枯的樹枝在地板上寫字的流浪少女,
我感覺到她是似乎是個患有輕度的弱智少女
廢墟地板上寫著一些句子,其中最令我最感訝異的一句便是:
女生都是最賤的!

當她發現廢墟之中有另一個人出現時,神情帶股尷尬似的手足無措。
第一件事便是企圖塗抹掉「女生都是最賤的」那句塗鴉;
而我也沒有做出任何阻止的動作,只是我確實也很好奇她為什麼要寫這麼一句話呢?

我感覺得出她的恐懼,小女生也一再地辯解自己並沒有亂寫什麼!
說那些都是其別人寫的與自己沒有任何關係....。


我想當時多說無益,既然都已經打擾到她了,
那麼我決定跟著就地四處塗鴉,讓她感覺到我也是小壞蛋一個....。
並且我還刻意把那句「女生....」也寫出來示圖想引發她的好奇心
她問我是哪裡聽來的?我也反問她哪裡聽來的?
於是
就開始了滔滔不絕地講起她的故事,我開始有點想暈倒的感覺,
因為她至少花了一個小時介紹著自己如何撿到各式各樣可愛垃圾,
卻我並沒有聽到我「想要」的重點 ...。

邊聽著她的故事集,邊思考著該如何在她遇到傷害之前將她交給社工員來協助輔導時...,
她的故事也已敘述到自己曾經多次遭受嚴重的性侵害!
辛苦的是,我並沒有辦法由她的言語中辨別出對她施以性侵害的人是誰

故事的尾端理出個更嚴重的事實:
曾經有某個人持續性地對她進行多次的性侵害,
而且那個人也一再地對她說:妳已經是個破網的人了,再給我玩一玩也沒差啦!


細心聆聽完她的故事,好像沒聽到她使用過『強暴』的字眼,
比手劃腳的直指著性事的相關部位與模仿著被侵害時的動作和加害者的動作。
少女還很明確地表達出自己不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但她很討厭也覺得很痛苦,也會掙扎著企圖脫逃;可是所得到的回應還是那兩句話!

故事的最後她問:『妳已經是個破網的人了,再給我玩一玩也沒差啦!』那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她真的不懂。但她還是“服從”了那兩句話了。 


處女情結,真的如一些人辯稱的是一種女性對性事的保護機制嗎?!
如果真的是如此,我不知道這種保護機制到底發多少效用?
可在於事先就可防止女性受到性侵害這個面向?
還是
企圖著手性侵的男性的心中會畏懼其若是侵犯到一個處女←而遭到其他捍衛處女情結的男性或社會
的嚴厲制裁?

疑惑的是,
在這種社會氣息之下的女性若失去所謂的處女身份後,是不是就不被這個“社會”保護了?!

就好像我遇到的流浪少女,
曾對她施予連續性侵害的人給自我的合理化是:妳已經是被玩過的,再給我玩玩有什麼關係? 


曾看過一個社會新聞:
一個少女被其兄長的朋友性侵害之後幾天;又被她的兄長性侵害而在她反抗拒絕時,她哥哥對她說:「反正妳已不是處女了,我玩一玩會死啊!?」....

在“阿嬰”這部電影中有類似的情結:
一向把縣官之女奉為天人般尊愛的捕頭,在確定縣官之女已遭性侵犯之後,
他心中喃喃自語不斷地說道「我也要,我也要..」。

轟動一時的鄧氏殺夫案也透露出另一種失去處女身份就失去保護的訊息:
鄧氏姊妹之所以嫁給那個被鄧氏殺害的人的原因是 --- 因為兩人先後被那人強暴,鄧氏家屬及地方人士以“處女之身為那人所破”,所以鄧氏姊妹也只能跟著那個人了。

這麼多的社會案例讓我不禁感受到一點;
威脅女性尊嚴/安全/基本人權的 → 
並不是事件中的某個男性或女性;而是一個共犯結構的“社會”!!
 


餘音:
在我聯絡到社工員之前,她就快速消失在土堤的雜林之中了,
只因我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 → 我對她說:「我帶妳回妳爸爸媽住的地方好不好?」
卻忘了對她性侵害的人 → 很有可能就在她原生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 ...。
 



by :  姜雲峰 / 巴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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